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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2-10-19

十四五(2021-2025)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根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市委相关全会精神、国家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相关要求《大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茵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相关部署,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编制本规划。民政工作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本规划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编制的首个五年民政事业专项规划,是指导我市民政事业未来五年发展的行动纲领,是安排年度各项民政工作的重要依据。本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对保障我市两先区冶建设、助推大连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第一章 全方位开启大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第一节 民政事业新时期发展基础

十三五冶以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我市民政事业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的关心帮助下,在各区市县(先导区)党委、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冶理念,圆满完成民政新一轮机构改革目标任务和十三五冶主要发展指标,是大连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力度最大、工作成效最好的时期,也是发展质量最高、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为加快推进大连两先区冶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守住民生底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聚焦特殊群体,一是健全完善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的制度体系。先后出台《大连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印发《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推进因病致贫家庭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等文件,为有效保障各类困难群体基本权益提供了有力政策依据和可靠制度保障。二是不断创新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的体制机制。健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实现公安、人社、自然资源、住房公积金、税务、市场监管、残联、保险等多个部门信息共享,并建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冶的社会救助窗口工作机制。建立覆盖市、县(区、市)两级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实行实名制管理,及时更新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创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模式,通过购买服务或公益合作等形式,引导出租车队、环卫、邮政、蓝天救援队等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发现求助和志愿服务。三是不断加大困难群众救助的保障力度。城市低保标准由2015的每人每月610元提高到2020年的750,年均增幅4.22%;农村低保标准由2015年的每人每月380元提高到2020年的540,年均增幅7.28%,超额完成十三五冶年均增长4%7%的规划目标。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由2015年的每人每月1220元提高到2020年的1500,年均增幅3.8%;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由2015年的每人每月1830元提高到2020年的2250,平均增幅3.8%,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位于全省前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00元和80,平均每年救助近4000名流浪乞讨人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二、创新社会治理,基层政权更加巩固

创新社会治理,一是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自治机制。截止2020年底,我市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冶的比例达到97.02%,村委会主任是党员的比例达到9914%,连任村干部比例达到73.93%,女性干部进村级领导班子比例达到100%。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中心三位一体冶管理模式,所有社区都修订了自治章程、居规民约。建立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社工专业人才为支撑的三社联动冶运行机制,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化改革。二是不断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健全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四级冶联动的社区服务网络,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区企业(单位)“五社联动冶的新型社区服务机制,推行全岗通冶试点,打造由市级中心、13个区级中心、102个街道中心、734个社区服务中心组成的四级社区组织网络体系。全市有7个城区、16个街道和32个社区荣获国家、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称号,全市92%以上的社区达到全国和谐社区冶建设标准。三是持续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截至十三五冶末,全市共登记社会组织5392,其中社会团体124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4141家、基金会9家。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行社会组织登记同步采集党建信息、年报同步检查党建工作、评估同步引入党建分值、换届同步指导党建工作。出台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相关意见,行业协会商会脱钩顺利完成。出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受理投诉举报、抽查、等级评估、行政执法约谈等一系列文件,将事中事后监管落到实处。开展社会组织清理规范专项工作及回头看冶,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四是创新建立社会工作机制。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社区社会工作室和志愿服务站点,完善社工+志愿者冶联动服务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分别在大连理工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和大连海事大学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5048人分别取得高级社工师、社工师和助理社工师职称,提前并超额完成2020年规划目标。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在社会福利、社区建设、社会救助等主要领域开发设置14大类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五是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创新慈善募捐机制,在已有亿元、小微基金基础上,针对个人(家庭)推出万元个人慈善基金和微善慈善基金。设立大连市儿童重大疾病救助项目冶,为患儿童神经系统危重症等7类符合条件的患儿实施最高3万元的救助。新发展注册义工57819,在以往助老、助残、助孤、助困、助学、环保、社会公益等传统志愿项目基础上,针对外来务工子女开展亲情陪伴、外出参观、功课辅导、安全教育、困难帮扶等方面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加强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十三五冶期间我市共销售福利彩票73亿多元,筹集福彩公益金13亿多元,上缴国家税款1亿多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与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良性互动模式,2016年以来开展为民服务项目132,累计投入市级福彩公益金2400万元。新冠疫情防治过程中,全市各级慈善组织累计接收捐赠18041.33,14602余万元慈善捐赠资金已用于疫情防控一线,有力夯实了我市基层基础。

三、创新养老服务,促进养老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

创新养老服务,一是建立健全养老服务领导机制和政策体系。成立市发展养老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市、区、街道三级工作推进机制,厘清政府在发展养老服务业中的职责定位,形成既有政府兜底、扶持职能又有社会化、市场化运营管理体制,养老服务项目连续3年被列为市政府重点民生工程并高质量完成。二是持续加大养老服务投入。2015年以来,市财政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彩票公益金项目累计投入2.9亿元,超过国家规定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50%以上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标准。2018,我市成为全国第二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获得财政部专项拨付经费3822万元,成功吸引维斯福祉、元气村、万佳宜康等国内外知名养老企业落户大连,引入社会资本近1.7亿元。三是持续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健康发展。2016年建设14所区域性社区居家养老综合示范中心,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2017年完成全市51所复制推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林海模式冶任务。2018年我市依托国家改革试点、对标上海失能(失智)老人社区居家照护经验,将嵌入式小型托养机构服务功能与林海模式冶功能相结合,出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实施方案和建设标准,共推广林海模式冶及升级版131,实现了主城区街道全覆盖。四是深入推进医养结合。2016年以来,我市作为全国首批医养结合试点城市,全市现已有医养结合机构39,养老服务和医疗服务机构协议合作签约率达100%,将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延伸至养老机构、社区,17家养老服务、医疗服务机构成为省、市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示范单位。65周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达64.4%、健康管理率达69%,有力促进了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四、标本兼治,社会事务管理不断优化

坚持标本兼治,一是殡葬改革坚持文明、绿色、人文、惠民、法治的殡葬发展方向,颁布实施了《大连市殡葬管理条例》,不断加大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和检查执法力度。农村以村为单位设立殡葬服务自治组织,建立殡葬村规民约制度,充分发挥护林员、村干部、党员和广大村民的监督作用。集中力量对全市殡葬用品经营业户进行检查,对迷信用品坚决收缴、销毁。目前焚烧冥纸现象减少90%以上,私埋乱建情况得到有效遏制,文明殡葬风气逐步形成。二是婚姻登记服务更加便民。开展双休日和节假日婚姻登记预约服务便民举措,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针对情人节冶“520七夕节冶等结婚登记高峰日,做好预案、全员上岗、延长工作时间等举措,切实保障集中登记需求。采取建立婚姻家庭辅导室等多种方式,安排专人免费为当事人提供心理疏导、纠纷调解、法律咨询等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圆满完成历史婚姻数据补录工作,为数据共享、实现婚姻登记的更加便利化奠定了坚实基础。十三五冶期间全市年均办理国内婚姻登记10万件,其中结婚登记4.5万件、离婚登记2万件,补领证件3.5万件;年均涉外登记业务400余件。三是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规范有序。优化街道行政区域资源配置,完成市辖区14个街道撤并调整任务,目前我市下辖街道102个、乡14个、镇33,街道乡镇区划总数较十二五冶末减少8.5%,乡镇数较十二五冶末减少14.5%。严格落实行政区域界线五年联建任务,完成与鞍山、营口、丹东市287.5公里的市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421.09公里的区县级界线联检及4个行政区700多公里的界线重新勘定,新设维护界桩200多块。印发《大连市建筑楼门牌管理暂行办法》《大连市城镇道路、建筑、公共设施名称管理暂行办法》《大连市地名标志管理暂行办法》,填补了我市地名管理法制空白。在全国率先完成楼门牌普查工作,查清各类地名地址数据87万条,普查十四类地名数据33000余条。启动市内四区地名标志专项整治,充分利用智慧城管与专业机构融合的方式,破解地名标志维护等难题,出版系列地图图集。

五、严字当头,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坚持严字当头,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细化、实化社区管控具体措施,严格落实四方冶责任。建立扁平化、高效率的社区防控指挥体系,实行以街道、社区为单元,分区分级的精准防控策略,在保证有效防控疫情的前提下,尽量减轻对经济生活的影响。二是积极完善物资保障体系,采取线上冶线下冶相结合的方式,为居民提供多样化服务保障。三是科学研判疫情防控形势,牵头排查分析去过金座商厦、大医二院等重点区域人员,及时锁定目标人群并做好“14+7冶隔离管控措施,坚决防止新冠肺炎疫情扩散。四是开发社区防疫冶小程序,发挥境外、域外重点地区来连人员大数据排查工作专班作用,同步实施群防群控、社区管控,民政成为常态化疫情防控的中坚力量。五是科学开展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里不出、外不进冶,保障了5万余名工作人员和养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保卫战。

六、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成效明显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一是坚持政治建设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冶,把党的建设与民政事业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二是深化理论武装,落实三严三实冶和党的群众路线要求,推动两学一做冶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冶主题教育,不断巩固拓展活动成果,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开展大学习、大检查、大规范、大提升冶活动。结合基层党建制度落实年冶活动,创建党建+民政业务冶服务品牌。落实基层党建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1),提高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三是推动党员干部作风转变,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大实践冶活动,推动党员干部解放思想,发扬斗争精神。四是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经常性开展纪律教育,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冶,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第二节 民政事业面临的新形势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群众属性、时代属性和协同属性。十四五冶时期,我市民政事业发展迈入全面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在迎来诸多崭新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

一、面临的机遇

我市民政工作当前面临的优势与机遇等有利因素,一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民政工作和民政事业发展,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相继就民政领域的各项工作做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改革创新,聚集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贡献,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二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跃上新台阶,民政事业发展的经济基础更加坚实,同时民生领域保障力度也将持续加大,社会主体更加积极地参与基层治理。三是城乡区域发展的空间格局深刻变化,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农村基本民生保障的兜底压力趋缓。四是养老、育幼、扶弱等工作的战略位势进一步提高,基本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和救助保护、精神卫生和残疾人康复等事业有望得到更加广泛的关注和更大力度的支持。五是社会组织在数量、质量上实现新的提升,在形态、功能上更加丰富、多元,有利于更好满足群众需要,有利于推进城乡基层共建共治共享。六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治使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民政机构服务能力、城乡社区治理能力、信息平台应用和大数据排查能力、处置急难险重任务的能力在疫情应对中得到空前锻炼和提升,应对疫情的成功经验,可以转化为常态化工作机制并应用推广。

二、面临的挑战

我市民政工作当前面临的劣势与挑战等不利因素,一是随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增长并且更加多样,民政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愈发凸显。二是随着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探索相对贫困治理的长效机制成为新的课题。三是随着城镇化的发展,举家进城和以家庭为单位的市民化客观上会增加城镇地区的民政对象,新市民融入社区成为更加现实的基层治理问题。中心城市和城市群作为要素聚集的重要空间载体,需要审慎稳妥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提升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综合承载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四是人口老龄化步伐加快,老年人口特别是高龄人口、失能或部分失能人口快速增加,对公共服务供给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五是社会组织的管理任务愈加复杂,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监管方式不够创新、监管措施欠缺等问题。六是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深远,受疫情冲击也暴露出民政事业发展的不足和潜在风险点,需要加快补短板、强弱项。

三、综合性分析

综上所述,“十四五冶时期我市民政事业发展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和优势条件,同时也存在短板、弱势和困难挑战,应通过辩证思维和发展眼光科学决策、因势利导、巩固优势、破解难题,奋力推进大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三节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立足新发展阶段,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按照五位一体冶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冶战略布局,秉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冶的工作理念,深入落实国家和省民政工作会议部署,以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深化放管服冶改革为动力,以民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聚焦脱贫致富、特殊群体和群众关切,一老一小冶保障为重点,切实履行好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民政工作职责,为全面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加快推进大连两先区冶建设提供坚实的民政工作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确保民政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坚持服务中心工作。聚焦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任务,主动融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等国家重大战略,以全局站位和长远眼光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脱贫致富,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社会关切,将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精准送到群众身边。

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引领。围绕新时代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以观念创新为先导、以科学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为两翼的全面创新,加大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培育和推广力度,贡献民政事业发展的大连经验、大连智慧。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民政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切实发挥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全面提升城乡社区组织服务能力,增加公共服务供给,编密织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层防线。

坚持统筹协同推进。强化民政各业务领域间、城乡区域之间统筹,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协作,加强部门联动、上下联动,拓宽上下左右视野,打通各个环节通道,形成一盘棋冶、拧成一股绳冶,推动民政事业行稳致远。

第四节 发展目标和发展远景

十四五冶期间我市的民政事业发展目标是:2025年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社会救助标准与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联动。基层社会治理更加健全,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和慈善信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志愿者队伍的规模、效能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基本社会服务更加有效,基层综合服务设施覆盖大部分城乡社区,养老育幼扶弱等服务走上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道路。社会事务管理更加规范,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管理科学有效,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提高,民政事业现代化新征程实现顺利开局。

专栏2:“十四五冶时期大连民政事业主要发展指标

2035年民政事业发展的远景目标是:对标国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展望2035,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相匹配的民政法规制度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人才队伍体系等全面形成,以人民为中心、共建共治共享、精准高效协同、兼顾韧性和温度的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全面形成;基本民生保障体系更加完善,精准覆盖全部目标群体,在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中提供坚实兜底保障;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和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冶建设中发挥重要基础性作用;基本社会服务实现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发展,成为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中的重要支撑,在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中贡献重要力量。

第二章 不断夯实基本民生保障基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以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全面建立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特困人员供养为重点,以临时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增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保障能力和水平。

第一节 稳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聚焦困难群体,巩固和扩大深化兜底保障成果,逐步推动社会救助工作由解决绝对贫困向解决相对贫困拓展,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以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主要参照,适当考虑财力状况,不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逐步缩小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农村低保标准与城市低保标准的差距,探索物质+服务冶相结合的救助方式,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标准水平,巩固和提高应保尽保工作成果。优化和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有效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深入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冶,完善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构建困难群众急难救助长效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救助有门,受助及时。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社会救助格局。

第二节 健全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制度体系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进一步加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体系建设,加强规范化管理。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家庭认定指导体系,不断提高社会救助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深入做好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逐步完善相关救助政策,加大低收入家庭保障力度。通过将社会救助融入网格化社区治理、依托信息化手段等方式,推动建立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升级改造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核对平台建设,强化部门协同联动,不断提升社会救助信息化水平。

第三节 提升社会救助基层经办服务能力

统筹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增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服务群众满意度。强化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协同推动相关领域社会救助政策制度深入落实,科学部署救助资源,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综合效能,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冶改革,依法推进社会救助管理向基层下移,不断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三章 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坚持和加强党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中的全面领导,强化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探索社会组织发展新模式,建立健全现代社会工作制度,促进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形成体系完备、共治共享、和谐有序、群众满意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第一节 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治理

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制度基础。不断完善党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和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制度化渠道,积极推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强化基层群众自治的党建引领,充分调动社区多元主体的积极性,建立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自治组织为主导、社区居民为主体、社区社会组织和驻社区单位共同参与,具有大连特色的多元化社区治理体系。依法厘清基层政府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权责边界,严格落实县()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在城乡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制度,实行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完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规范化制度,推进减轻基层特别是村级组织负担。探索推动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到2025,进一步完善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稳步提高。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落实村()务公开制度。

推进治理方式更加民主化。充分发挥民主协商的优势,凝聚社会治理的最大共识,形成社会治理的最大合力。鼓励和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民主协商,不断提高议事协商能力。进一步完善居()民会议、居()民议事会、民主听证会、民主评议等制度,支持和帮助居民群众养成协商意识、掌握协商方法、提高协商能力。探索建立乡镇(街道)协商与城乡社区协商的联动机制。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建立健全自下而上的自治议题形成机制和居()委会工作评价体系,有序引导居()民参与自治事务。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到2025,城市社区全部制定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实现全覆盖。

加强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引导村(社区)“两委冶成员、专职工作者、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志愿者协同参与社区治理,打造专兼结合、质量并重的新型社区工作队伍。2021,组织全市城乡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依法选优配强社区()“两委冶班子成员。全面落实《辽宁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大民发也2020139),使城乡社区工作能够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开展城乡社区工作者多层次、多元化培训,鼓励参加各类职业资格和学历教育考试。开展薪酬体系考核评价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城市社区薪酬体系评价机制。持续提高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完善和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水平。深化街道乡镇服务能力建设和管理创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冶机制,培育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典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推进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功能。建立健全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各类专项服务设施相配套的综合性、多功能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网络,有效集聚社区生活性服务资源。进一步整合资源,健全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机制,完善社区组织发现居民需求并设计服务项目、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项目、专业社工团队面向社区实施项目的三社联动冶工作机制,深化社区全岗通冶工作模式,推进互联网+社区冶和智慧社区冶建设,完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社区管理和服务网络,依托大连市城市大脑,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水平,实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增强社区公共服务的跨部门业务协同能力,形成四级互动、数据共享、信息共联的社区信息化格局。

第二节 大力推进社会组织创新发展

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落实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与党建工作四同步冶,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社会组织实现有效覆盖,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社会组织法规政策体系,从严从实做好社会组织成立审批,重点培育支持对振兴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的社会组织。推进社会组织去行政化改革,建立健全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和脱钩后社会组织的综合监管体制。创新社会组织监管方式。提升监管信息化能力,实现社会组织全方位、全流程网上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切实做好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执法力度,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不断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城乡社区社会组织,争取每个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平均达到10个以上、每个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平均达到3个以上。健全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增强社会组织服务功能,加强社会组织诚信建设,增加社会组织透明度和公信力。大力推行社会组织+冶服务。协调调动各方面资源,积极搭建各方面功能性服务平台,支持社会组织尤其是行业协会商会提升服务行业、服务会员能力,打造大连社会组织服务品牌。成立全市枢纽型社会组织促进会,发挥凝聚引领示范作用。建立大连市社会组织专家库。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和力量,增强社会组织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争取建立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施社会组织规范提升工程,发挥社会组织在参与我市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推进社会组织信息数字化建设。持续优化完善大连市社会组织法人库功能,建立社会组织基本信息标准化体系,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深化一网一门一次冶改革,提高民政事项一网通办冶实际网办率。深化放管服冶改革,推广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审批模式,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冶,提升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效能和水平。

第三节 建立健全现代社会工作制度

深化社会工作创新发展。积极探索适合大连特点的社会工作发展模式,围绕增强基层民政服务保障能力,建立健全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民生保障的专业作用。以着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拓宽资金来源渠道、规范社会服务方式、加强服务运行监管为重点,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形成协同高效、运转顺畅的社会工作机制。抓住发展高水平社会服务机构和培育高质量社会服务人才两条主线,通过制定奖励激励政策、简化登记备案手续,扶持一批有专业、有影响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加强与专业院校、行业优秀组织机构合作,组织开展大规模、系统化培训,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保障社会工作人才质量和专业水平。推进社会服务精准化,建立社会服务机构名册清单,按照服务对象不同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社会化、专业化、个性化社会服务。落实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政策,统筹使用财政资金,逐步增加社会服务项目数量、规模范围,以适应社会发展要求。健全评价制度,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评价要素,以品德修养、行为操守、职业素质和专业知识等为评价标准,对社会工作人员履职尽责、学习进修和职业发展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动态管理。搭建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平台。按照有场地、有设备、有人员、有服务功能、有工作流程、有规章制度冶的要求,分步实施街道(乡镇)社会工作站建设,发挥社会工作站统筹协调、综合服务作用,有效利用辖区社会服务机构资源,努力打造落实党和政府爱民惠民政策和实施为民服务的一线阵地,“十四五冶期末实现全市街道乡镇全覆盖。依托社区平台,加强志愿服务站()建设,汇集志愿者服务力量,搭建志愿方和求助方之间服务渠道,实现两方的有效连接。完善社工与志愿者协同服务机制,构建社工引领志愿者,志愿者带动各方的良性循环服务链。

第四节 大力发展志愿服务

大力弘扬公益文化和志愿服务精神,树立志愿服务责任感和价值观,形成志愿服务的正面引导社会效应,提高志愿服务的社会参与度和知晓度。健全面向全社会的志愿服务动员、组织体系,完善招募注册、教育培训、记录管理和评价激励等制度,有效吸引社会力量广泛开展各类志愿服务,努力建成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长期稳定、服务规范的志愿者队伍,形成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发展。加强志愿者信息化建设,推动数据兼容、资源共享,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提供线上信息服务。推动建立公民开展志愿服务记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运行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的保险保障机制。

第五节 积极发展慈善公益事业

促进慈善事业规范发展。积极推动《慈善法》落实,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加快形成依法治理、管理规范、充满活力的慈善发展新格局。发挥主管部门作用,加强慈善组织、慈善活动、慈善项目的监管,制定和完善民政部门在介入、指导、检查、督办、执法等方面的政策制度和工作机制。大力发展慈善组织,协调落实税收等优惠政策,引导、鼓励知名企业和先富群体支持慈善事业开展大额捐赠,更要激发中等收入群体和普通人的小额捐赠和志愿服务的热情,扩大慈善事业的群众基础。探索建立慈善行为记录和激励机制,发展慈善信托。

创新慈善发展模式。进一步加强对慈善捐赠、慈善信托、互联网公开募捐平台等慈善活动的信息统计工作,畅通慈善组织募捐钱款和物品情况的报告和公示渠道,保证慈善活动在民政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下运转,从而提高慈善事业的公信力和透明度。增强社会公众的慈善意识,弘扬中华民族守望相助、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充分利用中华慈善日、中华慈善奖等载体,加强宣传倡导。以全民慈善、便民慈善为目标,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大力发展互联网慈善,探索线上慈善方式,方便各类主体捐赠。积极发展基层慈善,推广慈善示范社区()活动,让慈善行为走入基层、走入群众。加强福利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合理规划销售网络布局,实现城乡销售覆盖率达到100%。做好渠道开发工作,拉动高端市场消费,探索自助终端销售渠道,形成有纸化和无纸化,网点和自助销售互补的渠道建设工作。建设福利彩票直营店、自助销售终端、社会网点互补的多业态互助销售网络。完善培训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岗位培养制度和岗位资格认证标准体系,优化福彩销售队伍构。规范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行销售网点精细化管理,提升我市福彩销售水平。十四五冶期间,争取完成40亿元福彩销售目标,确保完成35亿元福彩销售任务。通过开展形式各样的福彩文体活动、福彩公益活动形成福彩公益项目品牌。

第四章 持续提高基本社会服务效能

及时回应残疾人、儿童、逝者亲属、婚姻当事人、流浪乞讨人员等群体的现实关切和迫切需求,立足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合理拓展服务内容,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实施一老一小冶服务体系提质增效项目和社会事务管理服务项目,推动基本社会服务精准化、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构建全方位儿童保护关爱新格局

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儿童利益优先。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协调作用,促进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全面落实。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制,理顺各相关部门及单位职责,共同推进未保工作落实落地。建立四级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形成市级管总、区市县主抓、街道乡镇负责、社区村落实的工作格局。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明确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儿童福利机构功能定位、业务关系以及工作衔接,实现未保机构全覆盖。建立全市儿童救助保护热线平台,实现一号对外、集中受理、分级介入、统一回复的服务工作机制。配齐配全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儿童主任。进一步健全儿童福利制度。逐步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确保补助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保障率100%。对重点困境儿童参照孤儿保障标准给予基本生活费用。探索建立父母无监护能力儿童的监护权转移及孤儿成年后就业及住房保障制度。持续开展明天计划冶、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冶。实施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拓展和优化儿童福利机构服务功能,将服务职能延伸到散居孤儿、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贯彻落实民政部《收养评估办法(试行)(民发也2020144),依法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困境儿童合法权益。督促指导儿童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强化家庭监护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为重点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四位一体冶的救助保护机制,不断将救助保护机制落到实处。增加政府购买儿童社会保护服务项目,重点培育或孵化区市县儿童类社会服务组织,规范和创新项目设计、实施、管理、评估等全过程,优化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打造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品牌。构建儿童福利事业发展“1+1+N冶专业团队库,为高质量发展我市儿童福利事业汇聚智慧外脑冶和爱心外力冶。推动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构建儿童友好体制机制。配套完善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强化服务对象信息管理,精准到户、建档到人。加强农村留守妇女精神关爱,以家庭为中心增强农村留守妇女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意识。

第二节 保障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部署,完善救助管理工作监管责任体系,落实救助管理机构、民政部门及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强化流入地和流出地的联动救助,发挥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的救助作用,加强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形成救助管理工作合力。加强滞站人员的身份查询工作,利用各种有利条件提升寻亲效率,大爱寻亲、温暖回家冶寻亲专项行动融入日常工作,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冶夏季送清凉冶救助服务,主动做好特殊季节救助服务工作,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利。推进区市县救助管理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层救助管理条件和工作环境。加强救助管理干部职工业务培训,增强业务素质能力,提升全市救助管理和服务保障水平。

第三节 提升助残服务能力

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冶制度,建立动态调整和可持续发展机制,按时发放和适时提高残疾人双补标准。完善政策措施,通过托养、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为特困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或社会化的照料护理服务。着力推进资源整合和政策协调,不断满足精神障碍患者多层次、多样化社区康复服务需求。推进民政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基本建立家庭为基础、机构为支撑、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冶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全市70%以上的区市县设置康复服务机构;设有康复服务机构的区域,60%以上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围绕特殊困难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护理、医疗、辅具配置及全面发展需要,实现专业机构和社区站点相结合,提供更加亲情化、规范化的服务。推动做好不同主管部门的精神卫生机构之间政策衔接和服务对接,完善患者接收、救治等工作程序和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多种供养模式。培养一支富有爱心和奉献精神、业务能力过硬的服务人员队伍,开发社会工作岗位,引入专业力量,加大人才引进和教育培训力度。

第四节 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和规范化建设

倡导殡葬移风易俗,加强殡葬政策宣传,提高全社会文明殡葬意识。推行绿色安葬,提高节地生态安葬比例,开展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满足市民基本安葬需求;强化殡葬活动监管,有效遏制违法违纪行为。深化殡葬改革,推动殡葬单位体制机制改革,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能力。创新殡葬服务管理模式,整合殡葬单位资源,实施殡葬企业混合制改革,殡葬服务形成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发展。完善殡葬设施规划布局,增强殡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加快市、区市县殡仪馆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推动大连市殡仪馆搬迁改造,开展覆盖全市的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规范经营性公墓运营,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构建以公益性为主体、营利性为补充、惠民绿色文明为导向的殡葬设施供给格局。全力推动互联网+殡葬服务冶,提高殡葬在线政务服务水平,推动殡葬服务线上线下互动融合。建立殡仪服务信用管理机制,增加全市殡仪服务机构服务透明度,提高殡葬服务规范化、精准化水平。倡导殡葬移风易俗,加强殡葬政策宣传,提高全社会文明殡葬意识。强化殡葬活动监管,有效遏制违法违纪行为。

第五节 加强婚姻管理制度体系与服务能力建设

指导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做好婚姻登记工作,贯彻实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加强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推进婚俗改革,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开展婚姻登记人员法律培训,提高全市婚姻法律意识,依法进行婚姻登记。推进婚姻信息化发展,完善婚姻数据与相关部门共享机制,加强婚姻数据安全管理,做好网上预约等便民服务措施,开展国内婚姻跨区域登记工作。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强化婚姻登记工作的监督指导,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坚决杜绝乱作为、乱收费等现象,逐步改善区市县登记场所办公条件,结合省系统调整做好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推进婚俗改革,向全社会传递健康的婚姻价值观,重点培育农村地区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依托婚姻登记机关平台,探索将颁证服务与婚礼相结合,构建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

第五章 着力推进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适应深度老龄化社会要求,持续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高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强化信用为核心、质量为保障、放权与监管并重的服务管理体系,大力推动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结构、持续改善养老服务质量,保障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有效满足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第一节 优化养老服务供给

建立健全社区居家养老照护服务体系。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街道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在社区层面建立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和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长期照护和上门服务等专业化、标准化、智慧化居家养老照护服务。建立居家社区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特殊困难老人月探访率达到100%、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和引导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等重点面向独居、空巢、留守、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探访与帮扶服务,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增强家庭养老照护能力。探索设立家庭照护床位冶,让居家老年人享受连续、稳定、专业的养老服务。有效拓展农村养老服务。整合各方资源,拓宽社会资本参与渠道,推动农村养老服务社会化、市场化发展。加大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推进农村敬老院运行机制改革,引导社会资源配置和各方共同推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共建。鼓励和扶持发展农村老年人协会等公益组织,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格局,完善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定期巡访独居、空巢、留守老年人工作机制。积极打造互联网+养老冶服务新模式。加快互联网与养老服务的深度融合,精准对接需求与供给,加紧建设全市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冶管理信息网络,扩展服务项目,培育服务新业态,打造多层次智慧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医养深度融合发展。加快推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邻近签约合作,进一步规范服务内容标准,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加强护理康复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普及安宁疗护医疗服务理念,不断扩大家庭医生签约覆盖面,支持中医药技术广泛应用健康养老服务领域,逐步实现健康老龄化。推动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发展,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推动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框架,鼓励发展商业性长期照护保险产品。

第二节 加大养老服务保障能力建设

优化社区养老设施布局。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分区分级规划建设要求,新建居住小区按标准配套建设5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居住街坊养老服务设施,做到四同步冶(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2022,配建设施达标率达到100%;没有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标的居住(),要通过回购、租赁、改造等方式到2025年底补齐。推进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统筹推进适老化设施改造,通过开展场所无障碍改造、消防设施改造、因地制宜增加活动场地设施、有条件的加装电梯等措施,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社区环境。加强现有高龄津贴、护理补贴、服务补贴等老年人补贴制度整合,着力增强补贴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建设养老服务专业化人才队伍。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探索培育养老服务产教融合型企业,切实提升养老服务持续发展能力。加大人才培养和就业扶持力度,将养老服务列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优先领域,完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教育培训机制,逐步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薪酬待遇。到2025年底,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配1名社会工作者。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构建分层分类、平战结合、高效协作冶的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体系。在国家、省、市联防联控机制统一指挥协调下,加强市、区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第三节 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

放宽养老服务市场准入。支持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支持培养一批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在养老服务领域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养老服务品牌。强力推进养老机构改革发展,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持续深入推进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推动乡镇敬老院逐步向社会开放。提高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水平。加强养老服务消费市场监管,建立养老服务监测分析与发展评价机制,强化综合监管,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惩戒力度,严厉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行为,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强养老服务质量安全管理,健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进一步规范行业行为,全面提高养老服务质量。

第四节 发展壮大养老服务产业

做强养老产业主体。实施养老服务+行业冶行动,促进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培育老年人健康产品生产研发基地,促进养老企业连锁化、集团化发展,形成一批产业集群和集聚区。促进老年用品开发。支持新兴材料、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的深度集成应用与推广,重点发展适老康复辅具、智能穿戴设备、服务型机器人与无障碍科技产品。推进康复辅具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和应用推广。促进人工智能、大数据、5G等新技术在康复辅助器具产品中的集成应用。提升康复辅具检验鉴定能力,完善检验检测技术保障体系。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创新产品设计,将老年人急需的康复辅具配置纳入保险支付范围。培育老年消费市场。健全市场规范和行业标准,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规范市场行为,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消费环境。逐步推动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正确引导老年人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促进老年消费市场的繁荣与发展。

第六章 全方位优化区划地名管理与服务

稳妥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提高地名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巩固区划地名信息技术基础,全面推动区划地名管理与服务有效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第一节 优化行政区划设置

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领导行政区划工作的体制机制,围绕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我市的功能定位,依托国家发展核心战略,全面推动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冶研究,探索扁平化管理体系和更加高效的组织体系,增强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发挥优势地区带动发展和聚集人口能力。加强行政区划理论水平研究,充分认识和把握行政区划自身发展规律和内在逻辑;深入分析中心城市、重要节点城市行政区划设置特点,聚焦当前行政区划领域的重点关键问题,形成符合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规律的理论研究成果。坚持行政区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相结合,适时启动完成乡改镇、镇改街道等工作,促进农业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探索扶持设置特大镇。加强法制化制度化新体系建设,重新组建大连市行政区划与地名专家智库冶,形成行政区划变更审批及组织实施、专家论证评估、智库专业化管理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区划调整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征求社会公众等意见、实地调查等配套工作制度,规范行政区划调整和驻地迁移审核程序,稳妥有序报批行政区划调整事项。规范引导城市行政区划调整,为推动形成优势互补的高质量发展区域经济布局创造条件。

第二节 扎实做好行政区域界线管理

坚持行政区划调整与界线勘定有机结合,按照有利于巩固勘界成果、保持行政区域界线走向明确、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的原则,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及时开展行政区划变更后的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坚持界线联检制度,保持行政区域界线清晰、准确、完整,及时修复更换损毁、移位界桩,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推进进行成果资源共享,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和维护。持续强化平安边界冶建设管理能力,强化风险防范意识,精准评估研判,积极稳妥做好行政区域界线风险隐患排查防范;强化边界纠纷调处能力,有效管控行政区域界线争议分歧,及时处置因行政区域界线认定不一致等引发的边界争议,积极参与平安大连冶创建活动,完善平安边界建设协调机制。创新界线管理模式,加强界线管理政策法规宣传,提高界线界桩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第三节 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

持续完善地名管理法制化建设。修订《大连市地名管理若干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探索研究出台大连市标准地名公开规范冶大连市地名行政处罚基本规范冶;深入研究地名管理执法标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和政务公开等制度;积极宣传推广标准地名,加强对地名使用的监督管理,引导社会各界规范使用地名;研究城乡地名标志分级管理、分级维护、分类设置规范。加强各级地名管理部门与高等院校、专业机构理论研究,提升理论指导实践内涵。

提升地名标志设置与管理水平。重点解决商业类地名标志设置率偏低问题,深入探索研究地名标志与市政标志融合机制与途径,实现实体地名标志与地名标志数据库、区划地名数据库相链接,设置基于电子定位和物联网技术新型地名标志。努力实现城区地名标志覆盖率提升30%,农村地名标志覆盖率提升20%,不断促进大连地名公共服务迈上新台阶。

拓展地名信息化建设内涵。构建动态更新国家、省、市、县四级区划地名数据源体系;依托大连市城市生活移动应用平台,研究开通区划地名移动网办功能;解决各级民政系统专项业务与地名管理系统平台对接,实现数据一网式冶处理和数据共享共通。

规范标准地名使用与推广。深入研究标准地名使用规律,加大力度做好新建项目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坚决杜绝大、洋、怪、重冶等不规范地名出现。积极宣传推广标准地名,加强对地名使用的监督管理,引导社会各界规范使用地名。充分调动各部门、社会各界参与地名管理服务积极性。

积极营造大连地名文化新格局。深入挖掘具有保护价值、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各类地名,全面建立历史地名保护名录制度,争取完成大连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冶编制。酌情采用设置地名标志牌()、重新启用等方式保护历史地名。

第七章 构建民政事业发展保障体系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民政政策法规制度体系,加大政府对民政民生工作的投入力度,强化民政人才队伍建设及新技术应用,构建全方位、多层级、管长远的民政事业发展保障体系,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第一节 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事业的全面领导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推进民政系统党的建设,以党的领导推动新时代大连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冶、坚定四个自信冶、做到两个维护冶,切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冶工作理念,带头做到三个表率冶,积极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冶的模范机关,把党的领导贯彻规划实施各领域、全过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准政治方向,认真对标对表,及时校正偏差,做到不折不扣、令行禁止,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积极探索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方法路径,确保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互促共进。

 持续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冶活动,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冶浓厚氛围。大力弘扬民政干部孺子牛精神,争当新时代人民群众心中最可爱的人冶。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探索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机制。开展中梗阻冶专项整治,着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更好发挥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加强日常监督和重要时间节点监督,推动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的纪律摆在更加重要位置,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断涵养民政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健全完善民政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制度,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力缩短四个距离冶,防止不良风气、不严不实做法滋生蔓延。强化政治监督,为实现规划目标任务,推动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第二节 健全完善民政政策法规制度体系

 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持续加大民政政策法规创制力度,积极推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政策性文件制定修改工作,建立符合市情、配套完善、体现特色、与民政事业发展相适应的民政政策规范。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志愿服务条例》《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协同推进社会组织、养老福利、社会救助、殡葬管理等地方政策有效落实。深化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强化普法宣传工作,加强民政执法队伍建设。探索通过绩效评估、日常监督等多种方式完善民政执法监督体系。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推动民政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民主,民政法律法规严格公正实施,民政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第三节 拓宽民政事业资金来源

积极争取各级财政的民政事业资金保障,加大对兜底性、基础性民政工作的财政投入力度,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宏观政策、社会政策相衔接的公共财政投入稳步增长机制。拓展筹资渠道,扩大民间融资,鼓励社会捐赠,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民政事业发展,形成政府为主导、市场力量参与的多方融资机制。推进民办公助,完善补助投资、贷款贴息、运营补贴、购买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健全民政事业投融资支持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丰富民政事业经费多元化来源渠道,综合运用税费减免、资金引导、培育孵化、人才支持、精神奖励、共建共治等多种手段,广泛吸引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健全完善民政资金监督管理制度,对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贪污侵占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严肃查处。加强民政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全市民政事业长远发展创造条件,不断增加人民幸福感、获得感。优化彩票公益金分配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规划销售网络布局,实现城乡销售覆盖率达到100%十四五冶期间,争取完成40亿福彩销售目标,确保完成35亿福彩销售任务。通过开展形式各样的福彩文化活动、福彩公益活动形成福彩公益项目品牌。

第四节 强力推进项目谋划和建设工作

依托市民政项目谋划工作专班及其专项工作组,创新工作机制,深挖民政项目需求,把握重点投资方向,持续做好项目谋划和储备工作,科学谋划项目布局。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前提下,突出高质量发展,加强社会福利设施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实施互联网+民政服务冶,谋划布局民政服务优化升级项目。突出两新一重冶,聚焦新型城镇化建设领域,完善儿童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等设施。积极推进民政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搭建社区信息平台。建立指挥调度机制,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实施,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第五节 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

着力做好新时期民政系统干部人事工作。加强民政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教育管理,充分调动广大民政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围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民政领导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着力提高治理能力、专业能力、综合能力和驾驭能力,推动民政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坚持老中青相结合的梯次配备,抓好年轻干部优选优培优用三年行动方案,盯紧刚性配备目标,加强分析研判、跟进预警提醒,进一步完善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工作体制机制,加快形成日常发现、动态管理、持续培养、及时使用的工作机制。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不断强化全局领导干部梯队建设,优化结构、增强功能,深化精准培养,持续激励引导民政干部积极担当作为,努力造就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冶的民政干部队伍。着力建设高素质民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挥鸿雁联盟冶人才咨询服务机制沟通联动作用,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村级设立社会救助协理员,救助对象较多的村(社区)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注重养老等重点服务领域、基层社区等一线民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提高养老护理员培训补贴标准。鼓励高校毕业生、社会知名人士等,通过法定程序担任社区居委会成员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等。鼓励高校、职业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开展社区、养老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到2025,持有社会工作师证书的社区工作者达到50%以上。

着力建设宏大社会志愿者队伍。积极完善志愿者人才队伍建设的法规政策体系,为志愿者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法规政策保障,制定和完善社会服务志愿者支持、保障与奖励政策,为志愿者人才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法规政策环境。建立健全志愿服务项目化运作机制,完善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协同服务机制,探索志愿服务互助循环。建立志愿服务嘉许优待政策,让更多社会大众在参与志愿服务的同时,享受政府和社会对志愿者的嘉许和优待,得到社会的回馈,特别是当志愿者步入老年之后,优先享受他人的志愿服务。加大政府引导,将志愿者队伍建设和志愿服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政府购买、资助志愿服务制度。规范志愿服务记录,推动志愿服务组织和公益活动举办单位如实记录志愿者个人基本信息、志愿服务情况、培训情况、表彰奖励情况、评价情况等信息,为广大志愿者依法享受相关激励保障制度奠定基础。

第六节 加快推进数字民政、智慧民政建设

加快推进民政信息数字管理系统建设,强化基本民生保障精准化和高效化;推动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建设互联网+大连民政服务冶平台,并与民政部及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积极推进社区服务信息化和智能化,推进互联网+社区冶和智慧社区冶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冶平台建设,提高殡葬服务信息化、规范化、精准化水平。加快推进民政设施和设备的5G、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物联网等的嵌入建设或改造。打造社区网格化服务平台。借助互联网冶服务管理模式,开展网络问政机制,线上联动机制。实现低保核对业务网上受理、网上查询结果的电子化办公模式。通过系统平台,规范了核对工作流程和规则,提高工作效率、缩短了审核时限、保证个人信息的安全。积极推进市级互联网+智慧养老服务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发展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新业态,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硬件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绘制全市养老服务地图,发展网约服务和移动支付,实现个人、家庭、社区、机构与健康养老资源的有效对接和优化配置,推动健康养老服务智慧化升级,提升健康养老服务质量效率水平。

第七节 强化规划实施监测

健全规划配套体系。加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统筹管理,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各区市县在谋划和推进民政事业规划的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市级规划的总体部署,编制或制定相应的规划、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按照既定发展目标和阶段性要求,落实好约束性指标。

强化责任担当和工作落实。实行市负总责,区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各区市县政府要加强对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实施的指导和推进,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在工作谋划、项目安排、措施保障上目标同向,在重点工程项目上集聚资源,在工作推进上相互衔接,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决策任务落地见效。

加强规划实施监测。按照正确政绩观要求,健全考核评价和奖惩机制,把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成效纳入各区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制定考核指标,定期开展考核、检查,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政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对各地各部门实施民政事业规划进展情况,市政府每年组织一次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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