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为推动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开启新阶段现代化美好亳州建设新征程,依据《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安徽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规划背景
一、基础条件
“十三五”期间,亳州民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部署,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凝心聚力、奋发图强,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积极推动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各项民政事业取得重要进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10项主要指标任务全面完成,织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有力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十四五”时期亳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社会救助提质增效。出台《亳州市社保兜底脱贫工程实施办法》《亳州市进一步规范农村五保供养管理工作若干规定》等配套文件,完善政策规定,细化工作任务,推动各项社会救助工作扎实开展。社会救助标准逐年提高,兜底保障更加有力。城市低保标准从432元/人·月提高至628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由2400元/人·年提高至7536元/人·年,分别较“十二五”末增长45.4%、214%。2019年全市低保标准实现城乡统筹。集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960元、2286元,提高至每人每年8400元、6000元,分别较“十二五”末提高112%、162.5%。社会救助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落实社保兜底脱贫各项政策,将低保对象覆盖范围从收入型贫困人群扩大到因病、残、学等支出型贫困人群。对不在建档立卡范围的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供养对象统筹执行相关扶贫开发政策,实现扶贫政策“全覆盖”。
养老服务加快发展。“十三五”以来,全市建成县级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4所、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87所、村(社区)养老服务站321所;建成各类养老机构189家,床位数33214张,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45.2张,护理型床位占比32%。推进8所县级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机构建设,逐步推进农村特困供养机构改造提升。智慧养老创新发展,建成4项省级示范智慧养老项目,搭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开通养老服务热线。农村敬老院“托管+医养”模式集成改革成效显著,改革工作荣获2019年中国改革年度优秀案例。全面建立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和农村留守老年人联系人登记三项制度。高龄津贴和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全面建立,分别惠及12.1万人、3.8万人。建立“民办公助”财政补贴制度,对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机构建设给予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十三五”以来,累计投入养老资金5.6亿元。
儿童保障成效凸显。出台《亳州市推进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实施细则》,完成5所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升级;下发《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通知》等,充分保障农村留守儿童权益。“十三五”以来,保障孤儿5163人,累计发放资金1.98亿元。社会散居、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900元、13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50元、1450元,分别较“十二五”末增长16.7%、11.5%。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孤儿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建立由1602名儿童保护专干、103名儿童保护督导员等人员组成的四级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队伍。实施“明天计划”,引进专业社工介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推进福利机构困境儿童服务标准化建设,指导利辛县儿童福利院编写《安徽省社会福利机构困境儿童服务规范》,填补全省困境儿童服务标准空白。
基层治理活力彰显。发挥城乡社区自治组织作用,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开展城乡社区协商活动,全市1个区1个街道11个城乡社区被命名为省级城乡社区协商示范单位。5篇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入选全省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谯城区汤陵街道汤陵社区“四诊”工作法入选全省优秀社区工作法。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城乡社区全部建设党群服务中心(站),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100%。依托安徽政务服务网以及“皖事通”、“我家亳州”APP,实现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达100%。社区服务人才队伍日益壮大。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社区“两委”成员1164人,村“两委”成员8471人。社区志愿者数量不断增长,以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者为骨干、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日益壮大,社区服务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社会组织改革不断深化。制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社会组织发展政策进一步完善。截至“十三五”末,全市共有社会组织2064家,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4.68个。按照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要求,社会组织业务全部实现网上办理。通过年检、评估、约谈等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坚决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全面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和抗洪救灾工作,社会组织功能作用进一步凸显。开展“爱心送考”“爱心助学结对子”等公益活动,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社会工作加快发展。编制《亳州市“十三五”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多元参与、项目运作的社会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步伐加快。截至2020年底,全市持证社工500人,培育专业社工服务机构16家。社会工作服务内容进一步优化。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及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纳入财政预算,创设并实施亳州市“七彩春天”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项目、“三社联动”项目、“爱心相伴”专业社工介入社会救助项目。持续推进志愿者登记注册工作,实名认证志愿者人数占总人口比例达13.28%。实施民政部“牵手计划”“三区计划”和省民政厅“三社联动”“十百千”项目,全力推动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提质增效。
社会事务全面提升。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全面落实。“十三五”以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104472人,累计发放资金1.95亿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69334人,累计发放资金1.86亿元。建立亳州市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流浪乞讨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斥资4000余万元,建成市级精神病人福利中心。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和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十三五”以来,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6639人次,救助资金5285.4万元。开通使用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帮助1758名流浪乞讨人员找到家庭。深化殡葬改革,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大惠民殡葬力度,鼓励节地生态葬。对3所殡仪馆进行搬迁升级改造,累计建成公益性公墓92个。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温馨的服务。
区划地名不断优化。2017年优化涡阳县高炉镇行政区划设置,2018年将涡阳县城东、城西街道合并为星园街道。开展皖豫线联合检查,对皖豫线的界桩进行了统一更换,并对更换后的界桩进行重新测绘。为巩固界线勘界成果,2019年牵头完成淮北亳州线界线联检工作,2020年配合阜阳市完成阜阳亳州线界线联检工作。2018年蒙城县小涧镇、谯城区城父镇分别被评为“美丽中国·地名寻梦”全国地名文化短视频征集与展播活动三等奖、优秀奖。注重挖掘和保护地名文化遗产,持续做好地名文化传播。“十三五”期间,6个“千年古镇”获省级地名文化遗产认定。完成《亳州市行政区划图》《亳州市城区地名图》编印工作。首次出版地名文化专著《亳州地名故事》。
疫情防控扎实有效。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各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各民政服务机构人员出入管理、体温测量登记、定期消毒、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管理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全市民政服务机构服务对象及一线工作人员未发现一例疑似、确诊病例。110多家社会组织坚守疫情防控一线,筑牢了联防联控“安全网”。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社会组织筹集善款逾210万元。亳州市社会福利中心荣获“全国民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全市2名社区工作者被评为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1名社区工作者被评为安徽省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
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扎实开展“讲看齐、见行动”“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活动,深入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注重筑牢思想根基,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深化拓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有关规定精神,扎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引导民政干部牢记党的宗旨,坚守理想信念,始终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全市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显著,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不断优化。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科学指引的结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落地转化的结果,也是全市广大民政干部群众齐心协力、拼搏进取的结果,为推进新阶段亳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在成绩面前,我们也应看到不足和差距,并在今后加以解决。一是民政公共资源配置与城乡统筹发展不相适应。城乡区域间发展不平衡,农村地区相对落后,协调发展压力较大。二是民政服务供给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有差距。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殡葬服务等基本民生保障还存在明显短板,个性化、专业化社会服务欠缺。三是民政工作机制与民政事业发展趋势衔接不够。民政制度建设滞后于高质量发展需求,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亟待加强。四是基层民政力量与基层工作任务不相配套。基层基础相对薄弱,基层工作人员、工作经费等问题尚未完全解决。
二、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亳州的关键阶段。在这一历史进程中,亳州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民政事业既迎来新的机遇,也面临新的挑战。要深刻认识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立足现实、放眼长远,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机遇意识,在抢抓机遇和应对挑战中实现亳州民政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发展机遇
——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对民政工作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机构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提出了新的要求。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第二十次全省民政会议胜利召开,为今后一个时期民政工作确立了发展方向。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阐明了新时代民政工作的职责定位和使命担当,为“十四五”乃至今后更长一个时期我市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十四五”期间,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深入推进,亳州现代中医药、白酒、农副产品深加工等主导产业将取得新的重大进展,经济发展将步入快车道。预计到2025年,经济增速将较大幅度高于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大幅度增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与全省差距进一步缩小,民政事业发展的经济基础更加坚实,公共财政对基本民生保障和社会服务投入力度将持续加大,这为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加快长江经济带发展、共建“一带一路”、推进中原城市群和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等一系列国家战略多重叠加、政策红利加速释放,国家出台《促进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省制定加快皖北发展系列政策举措,支持我市打造“世界中医药之都”,有利于亳州发挥优势、扬己所长,省际毗邻区域中心城市地位更加突出,这为民政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治共享,迎来了更多的发展契机。
——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不断加强,将有效激发社会活力,释放发展潜能,促进民政事业在政策创制、手段提升、能力保障等方面的优化发展,社会资源将更多地向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养老康复、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等领域集聚,同时为基层社会治理、社会组织发展、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等,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创新、应用与升级,建设“数字亳州”,建成“城市大脑”,全面提升智慧城市水平,不仅使生产力、生产关系、社会结构等产生巨大变革,也赋能民政各领域各环节提质增效、再造流程,为进一步转变民政工作方式方法、拓宽社会服务范围、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以及解决基层人力不足等问题,提供了新动能与强大技术支撑。
(二)面临挑战
——新的历史方位对民政事业发展提出新要求。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围绕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亳州的战略目标任务,加快补齐民生领域突出短板,努力提供广覆盖、多样化、精准有效的基本公共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差异化、个性化需求,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是民政工作面临的新挑战。
——经济下行压力提出新困难。当前,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加速蔓延影响加剧,我市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依然严峻,尤其是产业链和供应链稳定运行风险上升,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不确定性。同时,我市发展体量偏小、产业结构不优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民政支出的刚性需求与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民生保障短板较多,社会治理还有弱项,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做足做好应对更加困难局面的准备。
——人口家庭结构变化带来新挑战。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0月底,全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82.49万,占常住人口的16.5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比重提升2.54个百分点。预测显示,2025年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将增至91万,空巢、高龄、失能老年人占比逐渐增大,养老负担日趋沉重,迫切需要优化布局结构,弥补供需缺口,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提出新任务。随着亳州城市体量拓展与能级提升,社会形态变迁加速,社会风险隐患增多,利益诉求更趋多元,特别是省际毗邻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对城市精细化管理以及社会治理的新要求,给公共服务和现代城市治理提出了新课题。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凸显皖北特色风貌,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城乡社区,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是民政部门必须面对的新任务。
——基层基础薄弱提出新课题。当前,我市城乡民政事业发展仍存在一定差距、民政工作的创新性开放性协调性有待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基本社会服务尚难以满足群众需要。特别是农村养老、社会救助、儿童福利等民政服务机构设施较为陈旧,功能不够完善,亟需补齐短板;同时,基层民政工作力量、思维理念和能力水平也有待提升,管理和服务方式简单粗放,对民政工作规范化、智能化、职业化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面对新的形势,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握新阶段、贯彻新理念、融入新格局、实现新突破,奋力谱写亳州现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第二章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增强困难群众发展能力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培育发展社会力量、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重要支撑点,以补齐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短板为切入点,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进程,全面深化民政领域改革,民生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基本社会服务供给更加优质高效,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亳州而不懈奋斗。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坚持服务中心工作。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深入推进“世界中医药之都”、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华夏酒城”、文化旅游强市和省际毗邻区域中心城市建设,以全局站位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在服从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中开启民政事业现代化新征程。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恪守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切实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民政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困难群体、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和发展能力,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民政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积极发挥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提升城乡社区组织服务能力,织密扎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层防线。
——坚持改革创新驱动。针对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的短板、弱项和难题,持续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创新民政事业发展方式和实现形式,鼓励支持先行先试,切实用改革的办法推动民政工作增强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不断推动民政事业发展顺应时代规律、满足人民需要。
——坚持统筹协调发展。补齐基层民政服务设施短板,统筹民政各业务领域、城乡区域之间协调均衡发展,整合基层民政工作力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促进通力协作、上下联动,进一步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形成“一盘棋”、拧成“一股绳”,促进民政事业行稳致远。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亳州民政事业发展要依据全市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思路和主要目标,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回应群众关切,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升服务效能,进一步健全完善推动现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到2025年,全市民政工作总体布局更加合理,城乡发展更加协调,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形成与新阶段现代化美好亳州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
——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兜底救助政策保持稳定,实现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建立健全,社会救助新格局形成,救助供给能力稳步提升。
——公平公正、覆盖面更广的社会福利体系不断完善。儿童福利制度、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未成年人保护和“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服务体系统筹推进。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福利事业健康发展。福利彩票销量稳步增长。
——独具亳州特色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到2025年,社区嵌入式照护养老服务方便可及,机构养老服务更加专业,家庭照护能力明显提升,智慧养老创新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基地加快建设,与亳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彰显地方特色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现代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养老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展。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作用充分发挥,服务方式不断创新,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日益健全。到2025年,实现全市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100%、达标率100%。提升党建引领、法治保障、协商共治、科技支撑能力,打造特色显著、省内树标杆的基层社会治理“亳州品牌”,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
——慈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加快发展。落实慈善法,加快改革创新,完善监管体系,激发各类慈善主体活力,公益慈善组织资源募集使用能力和社会公信力显著提高,发挥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作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不断提高,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力度进一步加大。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日益完善。
——具有亳州特色的社会组织体系健康有序发展。到2025年,建立起统一登记、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管理体制,社会组织发展政策更加完善,党组织作用发挥更加明显,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形成法治健全、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诚信自律、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发展格局。
——专项社会服务体系提质升级。殡葬管理体制不断健全,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优质化、规范化,文明祭祀、绿色殡葬蔚然成风。提升婚姻收养服务质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婚姻登记及收养服务工作。优化城市结构和空间发展布局,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加强地名文化保护。
第三章主要任务
一、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
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发展思路,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各类救助资源统筹整合,加大改革创新,强化基层基础,推进社会救助提质增效,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1.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在计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建立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
2.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出台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对不符合低保或特困供养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和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专项社会救助或实施其他必要救助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拓展社会救助服务内涵,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探索社会救助对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拓展。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将社会救助服务热线12349统一归并至12345便民服务热线。推动社会救助跨区域联动,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基本民生兜底保障一体化。
3.完善基本生活救助。科学调整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扩大低保保障范围,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采取“单人户”纳入低保等措施予以保障。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确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继续实行低保、特困救助审核确认权委托下放至乡镇(街道),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参与的乡镇(街道)联审联批机制,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进一步改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基础设施条件,鼓励有条件的特困供养服务机构为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低偿或无偿的集中托养服务。完善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制度。提高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4.提升临时救助质效。完善临时救助操作规程,充分发挥临时救助的过渡、衔接功能。完善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合理提高审批额度。简化急难型临时救助程序,乡镇(街道)、县级民政部门可“小金额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对特殊困难对象,可采取“一事一议”“跟进救助”“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等方式及时实施救助。
5.促进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通过购买服务、开发岗位、政策引导、提供工作场所、设立基层社会工作站等方式,有序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积极探索社会工作机构、专业社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途径参与社会救助的方式,逐步实现社会救助服务专业化、多样化、组合化和个性化。鼓励支持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设立项目、提供服务等方式,参与社会救助。引导慈善组织加大社会救助投入。促进社会救助领域志愿服务发展。
6.提高社会救助信息化水平。拓展核对系统数据对接范围,加强核对系统与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之间的联通,形成无缝衔接、精准高效的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机制。推进“互联网+社会救助”,建设社会救助大数据信息系统,整合社会救助数据信息,推进社会救助网上办理,并逐步向移动端延伸,通过微信公众号、“皖事通”APP等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的申请、办理、查询服务。
专栏1社会救助基础强化工程
1.建立健全县(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社会救助网络。强化乡镇(街道)社会救助职责,在村(社区)配备社会救助协理员,在救助对象较多的村(社区)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站(点)。
2.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中增加社会救助服务模块,健全知识库,畅通急难社会救助申请和急难情况及时报告、主动发现渠道。
二、发展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事业
不断优化困境儿童、未成年人、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形成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多方参与的儿童、未成年人、留守妇女关爱工作格局。
1.完善孤儿保障机制。建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与相关社会福利标准相衔接。深入推进现有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升级,打造一批“养、治、教、康、安”、社会工作和技能培训融合发展的区域儿童福利机构。推动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入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规范家庭收养,依法开展收养评估。
2.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行动。继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严格落实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配备及新任职培训“两个全覆盖”。夯实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四位一体”的救助保护机制基础。定期开展农村留守妇女核查,精准掌握留守妇女信息。
3.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立健全市、县(区)两级联动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指导乡镇(街道)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或工作专干,指导和支持社区(村)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岗位。落实“家庭监护为主体、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的监护制度,探索民政部门履行长期监护、临时监护职责的具体方式方法。鼓励支持村(居)委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开展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和服务,形成社会各界关心关注并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专栏2 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建设工程
1.到“十四五”末,市、县(区)两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规范化、标准化运行。
2.到2025年底,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或工作专干覆盖率达到100%。
三、构建具有亳州特色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充分发挥亳州中医药养生、文化旅游等优势,优结构、补短板、抓提升,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康养医养旅养相融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全市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1.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结合亳州实际,借鉴其他地区先进做法,研究制定《亳州市养老服务条例》。建立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实施兜底性长期照护服务保障工程。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机制,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领取老年人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依据。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县(区)逐步拓展清单项目范围。将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养培训纳入基本养老服务内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定期培训养老服务业管理人员和养老护理员。
2.完善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网络。严格落实新建城区、居住(小)区按照人均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着力解决老旧小区社区养老服务用房配置问题。优化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功能设置,鼓励县区将辖区内的社区养老服务站打包交由居家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运营管理。大力培育专业化的品牌居家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鼓励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壮大。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深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有序推进社会化运营。提高对护理型、连锁型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稳步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推动到2025年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
3.深化医养康养结合。深化农村敬老院“托管+医养”模式改革,探索适应改革要求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探索适应地方财政可持续发展的资源投入机制。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社会养老机构合作机制,简化医养结合机构设立流程,推进社会养老机构与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协议合作关系。鼓励公立中医医院以品牌、技术和人才等资源与社会力量合作,兴办多种所有制性质的养老、康复等服务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申请开办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安宁疗护等机构。建设中医药健康养老基地,推动中医药和养老产业融合发展。支持中医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推动中医药康复医疗、养生保健治未病理念和技术融入健康养老全过程。
4.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探索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模式,深化农村敬老院集成改革,将农村敬老院转型为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支持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利用闲置床位,重点向农村高龄、失能失智等老年群体提供养老服务,到2022年实现每个县(区)至少有1个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料机构。鼓励基层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新模式。扎实推进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三项工作,健全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机制。
5.发展壮大养老服务产业。鼓励养老机构连锁化经营、集团化发展,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管理规范、服务标准的龙头养老机构。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面向中低收入老年人群体的基本养老服务机构。引导和支持养老机构发挥专业优势,开展辐射周边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形成具有带动示范作用的一批养老服务综合体。发展智慧养老产业,推动市养老信息服务平台为机构养老、社区居家养老提供信息服务。积极参加省智慧养老项目评选工作,打造4∽5个省级智慧养老试点示范工程。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行业安全规范发展。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
专栏3基本养老服务设施提升工程
1.涡阳县:涡阳县社区康养服务中心项目,计划投资1.5亿元;涡阳县公办养老院提升项目,计划投资0.2亿元;涡阳县城乡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工程,计划投资3.3亿元。
2.蒙城县:蒙城县医养结合养老中心项目,计划投资3亿元。
3.利辛县:利辛县智慧养老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资0.5亿元。
4.谯城区:谯城区华佗城市养老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资20亿元;谯城区公办养老机构医养结合项目,计划投资1.5亿元;谯城区乡镇敬老院医养结合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5亿元。
四、筑牢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拓宽基层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构建更加完善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1.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改革创新。继续推进完善“邻长制”改革,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中心向基层下沉,尽快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基层社会治理“亳州经验”。探索按照居住人口数量、特点、区域面积等因素调整村(居)设置,提高基层自治效能。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行使民主权利的有效路径。
2.深化共建共享共治。大力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化水平,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完成村(居)“两委”统一换届,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引导社区群众依法参与社区事务、财务和集体资产等管理。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城乡社区协商,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坚持“四议两公开”。创新村务公开方式方法,强化权力监督,实现基层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良性互动。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推进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推进蒙城县立仓镇罗集社区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建设,推动蒙城县创建省级“三治融合”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单位。
3.加快基层社会服务体系建设。优化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布局,提高社区服务设施利用率。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鼓励基层社区因地制宜开展服务创新。开展“智慧社区”建设试点,探索不同层级、不同部门的各类社区信息系统向统一平台集成,实现数据开放共享。完善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机制,推动社区服务项目化、专业化、特色化,提升服务效能。开展农村社区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缩小城乡社区服务差距。
4.加强社区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薪酬保障机制,综合考虑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岗位、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相关专业水平等因素,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和等级相结合的职业体系。加强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支持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学历教育,不断提升城乡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专栏4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程
1.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推进蒙城县立仓镇罗集社区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建设,发挥典型经验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各地进一步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增强村级议事协商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
2.完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优化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布局。规范新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确保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社区总建筑面积12%,城乡社区服务中心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
3.推进智慧社区试点建设。以“邻长制”改革和数字亳州建设为契机,优化现有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应用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技术,提升信息基础设施档次,优化基础信息数据共享机制。
五、培育新时代社会组织
全面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优化培育扶持,加强监督管理,构建新时代社会组织发展新格局,推动社会组织更好服务亳州经济社会发展。
1.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加大党建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各级党委组织部门、非公工委统一领导,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行业党委和各业务主管单位党组(党委)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体制。落实社会组织党建与成立登记、章程核准、年检(年报)“三同步”要求,通过单独组建、联合组建以及成立功能型党组织等多种设置方式,不断提高党组织覆盖率。开展社会组织党务红领资格认证,培育党建业务和服务管理能力“红强”兼优的党务人才队伍,推动党建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配合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加大社会组织领域群团组织组建力度,扩大党的工作覆盖。以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提升社会组织党建与业务的融合实效。
2.优化培育支持。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支持现代中医药、白酒、农副产品深加工、文化旅游四大主导产业和十大新兴产业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展。推动有关部门落实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规模,推动政府承担的业务评估、行业数据统计、信息采集等工作,逐步转移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有偿承担。
3.完善服务监督管理。指导社会组织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构建社会化、专业化的社会组织服务支持网络和综合服务平台,加大社会组织人才培训力度。坚持双重管理、分类管理,针对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与业务主管部门共同研究不同的管理措施,提高监管效率。综合运用行政处罚、等级评估、抽查审计、年检年报等多种监管手段,动态管理“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完善“有进有出”的动态监管机制。加大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将社会组织法人纳入诚信建设体系。加大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力度,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持续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减轻会员企业负担。促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常态化、制度化,坚决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4.服务经济发展。持续引导动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抗洪救灾等事业,发挥好“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行业、服务群众”的作用。抓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后续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支持引导行业协会商会有序参与“双招双引”、会展经济、团体标准制定、行业秩序维护等工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畅通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和社会服务的渠道,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引领能力,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中更好发挥作用。
专栏5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工程
1.大力培育发展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积极探索在农村培育提供养老、助残以及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和留守妇女关爱等基本社会服务的基层社会组织。
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将城乡社区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逐步扩大购买范围和规模,支持党组织健全、管理规范的社区社会组织优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有关购买服务项目。探索设立孵化培育资金,建设孵化基地,为初创的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公益创投、补贴奖励、活动场地、费用减免等支持。
六、推动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创新发展
完善慈善事业促进机制,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探索新时代社会工作新途径,根据社会发展需要稳步拓展志愿服务发展空间,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1.促进慈善事业创新发展。继续推进《慈善法》贯彻执行,认真落实国家和安徽省出台的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激励政策。加大慈善宣传力度,褒扬慈善人士,增强公民慈善意识。鼓励引导企业家、高收入群体增强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参与慈善事业。拓宽慈善募捐方式,引导互联网慈善规范发展,支持互联网慈善模式创新、业态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推动本地慈善机构与其他地区特别是长三角慈善组织建立行业交流互动机制。引导慈善资源进入农村地区,推动慈善事业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有效对接。健全慈善综合监管体系,发挥慈善行业组织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作用。畅通诈捐、骗捐、违法违规使用善款等行为的举报渠道,监督互联网募捐平台规范化、透明化。加强福利彩票营销宣传统筹力度,推进福利彩票销售渠道规范化建设、精细化管理。确保福利彩票事业安全运行、健康发展。
2.推动新时代社会工作创新发展。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力争“十四五”末实现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和水平。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鼓励和引导以民政服务对象为重点开展专业服务,实施社工服务品牌建设工程。支持民政服务机构与基层民政经办机构、社区和社会服务机构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在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中广泛开展社工服务。不断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机制,形成初、中、高级结构优化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梯队。
3.推进志愿服务规范化发展。加快培育发展各类行业性、专业性志愿服务组织,打造亳州本土志愿服务品牌。协同推进志愿服务激励褒扬、保险保障等制度建设,完善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体系。推动乡镇(街道)、城乡社区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会工作站建设志愿服务站点,为群众参与和接受志愿服务提供便利条件。加强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出具管理,持续推进志愿服务信息数据的归集和管理。推动志愿服务项目化运作,强化与慈善项目、社会工作项目的协同推进,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养老助残、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志愿服务活动。
专栏6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培育工程
1.推进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按照“有场地、有设备、有人员、有服务功能、有工作流程、有规章制度”的标准,力争到“十四五”末实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全覆盖。重点支持建成一批示范性社会工作站,培育扶持一批扎根基层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带动实施一批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有效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探索形成我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特色品牌。
2.扩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力度,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力争“十四五”末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突破1.5万人。
七、提高专项社会事务服务质量
聚焦群众关切,紧扣惠民、便民主线,提高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婚姻、殡葬等专项社会事务服务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公共服务。
1.提高助残服务质量。严格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以及按困难程度分档补贴。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建设。积极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推进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不断满足老年人、残疾人和伤病人员多层次、多样化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需求。
2.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水平。严格落实《亳州市中心城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利用智能化手段提升寻亲效率。推动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对于已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符合特困人员供养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加强对救助管理机构的监管,维护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
3.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落实《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意见》。规范公益性公墓管理,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专人管理。加大惠民殡葬力度,对于本市户籍和常住人口,在办理丧事活动中,所产生的遗体接运、遗体暂存、遗体火化及骨灰寄存等4项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费用给予免除。鼓励节地生态安葬,对于选择生态安葬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深入持久地开展殡葬改革宣传,培育现代殡葬新理念新风尚。
4.提高婚姻登记服务质量。深化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打造优质服务窗口。推动婚姻登记信息互联互通,完善信息联网查询功能。创新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引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免费提供婚姻法律咨询、婚姻危机化解、婚姻辅导、心理咨询辅导等服务。加强婚姻家庭文化建设,推动婚俗改革,倡导简约适度、健康文明的婚嫁礼仪。
八、提升区划地名公共服务水平
科学设置行政区划,健全地名公共服务体系。立足长远,科学规划,继续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构建适应全市经济发展空间结构变化、符合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区划地名管理体系。
1.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根据城乡融合发展和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需要,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积极推进行政区与经济功能区融合发展,促进区域协调联动发展,增强要素集聚功能,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
2.深化平安边界建设。坚持依法治界管界,推进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开展第四轮、第五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推动平安边界建设和边界文化建设相结合,完善创建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3.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加强国家地名信息库市、县层级地名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推进地名标准化建设。加强区划地名信息的大数据应用,创新地名信息公共服务。持续开展“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等地名文化遗产申报,推动地名文化建设,传承和弘扬红色地名文化。
第四章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
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推动全市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民政工作各领域和全过程。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紧盯民政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建设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推进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推进民政法治化建设
全面落实法治亳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部署,推进依法行政,为全市民政事业蓬勃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推动民政法律制度严格实施。善于运用设区的市的立法权,加快制定具有亳州特色的民政法规、规章,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统筹衔接,依法依规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民政地方标准化建设,推进民政综合执法,改进执法方式,严格责任追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民政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改革、谋发展、促稳定的能力。
三、健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
适应公共财政体制要求,建立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导,彩票公益金、社会资本、银行信贷、慈善捐赠相结合的民政事业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加大对基层投入倾斜力度,把人、财、物更多引向基层,落实乡镇(街道)民政工作经费,将乡镇(街道)民政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基层民政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民政事业发展,构筑民政事业经费多元投入渠道。健全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参股、合作、租赁、并购等方式发展民政公共服务,形成有序竞争、多元并存、共同发展的民政公共服务供给格局。加强民政事业经费支出的预算管理,强化项目评审、绩效评价等监督检查机制,提高经费支出的效率和绩效。
四、强化民政领域安全管理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部署要求,把安全发展理念贯穿到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全领域各阶段。恪守“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构建民政大安全格局。健全完善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机制,实现有效防范、科学稳妥处置,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应急处置演练,切实提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及民政服务机构防范应对能力水平。聚焦新冠疫情防控与常态化安全管理,实行健康监测零报告制度,落实“四早”要求,强化机构人员风险意识,筑牢群防群治疫情防线。
五、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
统筹加强民政领域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和专业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结构合理、业务精良的民政人才队伍。采取设置基层民政公益性岗位、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基层民政工作队伍。大力实施素质提升工程,有计划、有层次地对儿童护理员、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儿童主任等进行培训。加强民政养老护理、殡葬服务等职业工种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推进民政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基地建设。完善民政工作专业人才考核评价、奖惩激励、薪酬待遇等配套政策,创新民政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干部队伍,为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六、提升民政信息化应用水平
充分运用信息化,促进民政工作理念、方式、流程深刻变革,不断增强便民服务和辅助决策能力,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的精准性、有效性。创新“互联网+”与民政业务融合新模式,不断向社会提供有特色、可复制推广的“互联网+养老”“互联网+儿童”“互联网+社区”“互联网+社会救助”“互联网+婚姻服务”“互联网+殡葬服务”等民政服务新业态。鼓励支持企业和机构参与民政信息化建设,开发促进行业发展的应用服务产品。促进民政业务数据共享与交换,促进与人社、房产、住建、工商、银行、保险等相关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共用。积极做好与“金民工程”的有效衔接,建立完善省、市、县、乡、村上下协同、纵横联动、综合支撑的“互联网+民政服务”新平台。
七、强化规划实施监督评估
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不断强化本规划主要目标、重点任务的分解落实,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要健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与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合力推进民政规划有效实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建立和完善工作责任制,明确实施主体、进度要求和推进措施,切实提高规划的实施效能。在2023年和2025年,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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