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市实行惠民殡葬政策免费对象包括哪些群体? 下列人员死亡后,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规范殡葬行为,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为加强对农村公益性公墓的服务管理,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8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建设的意见》(闽政〔2014〕34号)和《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精神及要求,制定本指南。
日前,民政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相关负责人就社会关注的问题回答了记者问。
为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科学规划民政事业发展蓝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呼伦贝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为推动我市民政事业全面、科学、协调、可持续发展,主动适应新常态,把握新机遇,推动新发展,进一步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根据《黑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依据民政部、国家发改委《“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山西省民政厅、省发改委《山西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晋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逝有所安”既是百姓关切之事,也是政府分内之责。清明节前夕,《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出台,标志着我省殡葬改革在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上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具有里程碑意义,也为民政部门更好履行殡葬管理职责、推动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十三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民政部的精心指导下,我省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有力保障了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编制和实施《江西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引领保障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坚实支撑,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历史性变化的必然要求,对于履行新时代民政职责、建设新时代江西大爱民政、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江西篇章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时代意义和实践意义。
总部设立于成都高新区,在浙江、江西设立了分公司,注册资金1001万。主营智慧殡葬、互联网+殡葬、殡葬信息化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服务,拥有“殡”“葬”“祭”“管”“联办”五大软件家族产品系列。